中國質量新聞網(wǎng)訊(張陽)近日,北京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發(fā)布《關于停止延期使用部分小客車指標的通告》。自2023年6月30日起停止執(zhí)行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辦公室2020年2月25日發(fā)布實施的《關于繼續(xù)延期使用部分小客車指標的通告》(以下簡稱《延期通告》),恢復指標正常使用期限。

張陽/攝
按照《延期通告》中的后續(xù)工作安排,指標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0年1月24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期間且仍未使用的小客車指標,應于2023年10月31日(含)前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xù),逾期未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xù)的指標,視為自動放棄。
指標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23年9月1日(含)以后的小客車指標,按照《北京市小客車數(shù)量調控暫行規(guī)定》(市政府令第296號),應當自取得指標確認通知書之日起12個月內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xù)。
小客車指標配額方面,2023年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配額為10萬個,其中普通指標額度3萬個,新能源指標額度7萬個。從配置情況看,與2022年相比,2023年指標總額、普通小客車及新能源指標整體比例未變,但在7萬個新能源小客車指標中,家庭指標額度從44520個提高到50880個,占比從70%提高到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