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其中,關于抽樣編號為GC21330003301131702的山核桃仁核查處置情況如下:
抽樣編號為GC21330003301131702的山核桃仁情況:
(一)抽檢基本情況
杭州江南食品市場陳明華副食品商行銷售的山核桃仁霉菌項目不符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檢驗機構為寧波海關技術中心。
(二)核查處置情況
杭州江南食品市場陳明華副食品商行銷售不合格山核桃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杭州市臨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當事人責令改正,減輕處罰:1、給予警告;2、罰款10000元,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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