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大同市知識產權局公布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典型案例
案例名稱
“引風機”專利侵權糾紛案
案情簡介
2024年3月28日,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接權利人胡某就其外觀設計專利“引風機”(專利號:ZL202330309174.6)與黃某的專利侵權糾紛提出處理請求。
胡某在朔州市某五交化經銷部購買了兩臺風機,發現所購買風機外觀形狀與其本人外觀設計專利高度一致。胡某詢問后得知,朔州市某五交化經銷部所銷售的風機是從大同市某電器經銷部進貨,而該電器經銷部負責人即為黃某。
胡某在專利侵權糾紛請求中稱:黃某在未獲得權利人授權的情況下,制造并銷售與請求人外觀設計專利高度一致商品的行為,侵犯了權利人胡某的專利權,構成專利侵權。
處理結果
經查,黃某所經營的風機商品,包含與權利人胡某專利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相同或等同的技術特征,根據專利侵權判定全面覆蓋原則,黃某銷售行為構成對胡某外觀設計專利的侵權,黃某承認在其負責并實際控制的大同市某電器經銷部銷售了與胡某外觀設計專利高度一致的風機,承認其銷售行為構成了對外觀設計專利的侵權。大同市知識產權局據此下達《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行政裁決書》,作出侵權判定,并責令黃某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典型意義
行政裁決作為多元化解決糾紛的重要方式,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專業性強、程序簡便的優勢,有利于促進專利侵權糾紛的快速解決。本案中,大同市知識產權局依法開展行政裁決工作,及時有效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糾紛,充分發揮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對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