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8月10日,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885批次食品抽檢情況的通告。通告稱,該局抽檢21大類食品885批次樣品,19批次樣品不合格。其中包括多款酒產品。
在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方面,興安盟烏蘭浩特市草原鴻德農產品商城銷售的、扎賚特旗鸚鴿山葡萄酒有限公司生產的鸚鴿山干紅(9%vol)(生產日期2019/10/9,規格型號:750ml/瓶),酒精度與產品標簽標示值不符。檢驗結果:5.3%vol,標準值:9±1.0%vol。檢驗機構為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據了解,酒精度是酒類的一個理化指標。國家標準對酒精度有嚴格的要求,酒類產品標識的酒精度偏差不能超過±1%。酒精度含量不同,銷售的價錢也不同。酒精度不達標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或是生產企業檢驗能力不足,沒做好完善的出廠檢驗,又或是包裝不嚴密造成酒精揮發,也可能是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故意標高酒精度,以提高銷售價格。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相關地方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并向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
本網還發現,該公司在2019年8月因違反稅收管理被國家稅務總局扎賚特旗稅務局通報。
據企查查,扎賚特旗鸚鴿山葡萄酒有限公司2014年5月成立,注冊資本180萬元。法定代表人李奧。經營范圍包括葡萄酒生產(國家限制類、淘汰類項目除外)、銷售。
(責任編輯: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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